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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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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证协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2025-06-206月14日,山东省公证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张红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证协会党委书记何旭主持会议。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全省公证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大局,积极担当作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为民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执业活动更加规范,事业发展呈现出向上向好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公证作用。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加强行业党建、坚持公益属性,始终保持公证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要进行定位谋划,将公证工作放在法治建设的大局中。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从被动证明向能动公证、主动治理发展,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高效治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管理机制、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激发公证行业发展活力,不断提升公证行业发展质效。要坚持从严监管,牢守公证质量底线,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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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的通知2025-04-0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司法部部署开展“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来,先后推出一系列“减证便民”“提速增效”举措,取得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司法部决定,自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国公证行业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在“好”字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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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2025-01-23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法释〔2025〕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月15日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