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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证人的遴选与培养机制

2025年03月24日

本文并没有明确的指出一条放之公证行业而皆准的“遴选”之路,尤如中国古代官场的科举、举荐、自荐,均奉行各行其道,各行其是的官场“潜规则”。作为现代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公证员的遴选晋升不像法官、检察官,后者更符合科层制,有着明确的晋升之路。

公证人对于法律人的追求来说,不是首选。

传统法律本科生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职业诉求,虽然同为法律从业者,但法官、检察官仍属于行政编制,考公的吸引力也是在此。例如法学专业的毕业选调,选调生的首选仍是法官或检察官。而律师的高收入已被社会广泛认可,虽然更多的年轻律师以法律民工自居,但律师的高光,无论是影视作品中的渲染,还是人民群众的认知,都已经令律师这个行业居于高收入职业群体。所以在选调、考公不利的情况下,家里无矿,仍需自己奋斗的毕业青年,基本把律师放在职业的首选。而对公证,大部分人的认知还停留在彩票开奖时代,是一个相对稳定的行业,“轻松不累”。公证处一招聘,80%报名的都是女生,入职的男生比例就更少。性别上的差异,再加上行业多年形成的“求稳”的作风,也导致新生代公证员队伍的拼劲、闯劲总差着那么一种“狠劲”。那么,新的公证人如何才能脱颖而出,接过公证行业求新、求变的旗帜呢?从职业规划的角度,从个人事业发展的角度,我们如何做,才能让为数不多地进入这个行业的法律人成长为优秀的公证人呢?本人不是能够决定人的命运的主考官,有的只是自己多年来积累的一点经验和认识。本文即是笔者基于自己浅薄的认识,或牢骚也好,或激励也罢,就公证人的晋升和培养,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 怎样算一名合格的公证人。

请注意我的措辞---合格,而不是优秀。我们给当事人办理了一个相当复杂的公证,解决了当事人前所未有的困难,当事人因此感动地泪流满面,又是表扬信,又是送锦旗。这是多么优秀的表现啊!这段文字大家应该不会陌生,这样的描述充斥着公证处的微信公众号。但对不起,在我这里,这是一个公证人、一个公证处份内的事儿!那什么算优秀?优秀很难的,真的很难做到。因为对优秀的认知毕竟带有主观的色彩,也许基于当事人的诉求,你给设计了服务到位的方案,一直关注到后期的执行落地,这可以算优秀;也许你针对日常办证过程中发现的诉求,及时整理,发现了制度上的缺失,而通过你的工作,最终弥补了缺失,各方因此获益,这可以算优秀;也许,你的经验,引领了行业的发展,为社会民生创造了便利、降低了支出、维护了安全,这可以算优秀…

优秀很难,但优秀的评价结果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努力。

在成为优秀之前,让我们先作一个本分的人,一个合格的公证人。

《公证法》第十八条对公证员的准入进行了明确规定,除了国籍、工作年限、资格证书,尤其要重视的一条,就是第(三)项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遵纪守法,不必多言。“公道正派,品行良好”,这都是道德层面的要求,说实话,这个不像年龄或资格证一样能够客观地进行评价。而往往在利益面前,道德的评价显得又是那么的不可靠。但一个人是不是公道正派,是不是品行良好,从人与人交往的经验来说,又是能够进行评价的,或者说一定范围内可以予以评价的。在开拓公证业务时,随意诋毁其他公证处、其他公证同行的公证人,业务素质再高,恐怕也不能用公道正派来评价;面对行业竞争,恶意低价、打包票、吹牛皮,学历再高,也绝称不上“品行良好”!

    一名合格的公证人,应当具有法律专业技能(硬件),能够将法律知识溶解到日常案件(硬件转化为软实力),了解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于社会),理解行业规则(沟通的作用),以合法性、真实性为底限(基本要求),以行业发展为责任(理想),以个人事业发展为追求(目标),为当事人负责(公证有用),对社会法治进步有担当(法律人的坚守),甘于奉献(法律人的情怀价值)。

这就是我定义的合格公证人的基本要素,而这些要素都具备的公证人,也可以称之为优秀。

 

二、业务发展与理论水平是否成正比?

年轻公证人经常会面对这样的困惑。为什么我满腹经纶,思想先进,但接受我的当事人那么少?而那些没啥学历,只会像个社会人成天与人称兄道地的同事却业务突出,指哪儿打哪儿,难道业务发展与理论水平成的是反比?

我在这里要告诉年轻人,这样的困惑可以有,但不要盲目。业务发展是离不开理论指导的。只不过,时代的不同,二者相互依存的程度不同。

90年代是公证发展的黄金期,彼时正值国家处于经济上升期,提倡“先富带后富”“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社会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时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备,公证事项也相对简单,对公证人理论水平的要求不像现在这么高,所以那时的老公证人,开拓公证市场一般不需要高深的理论知识。凭一股子闯劲就打下一片江山。而现在,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全面,新的经济类型层出不穷,作为公证最相关的民事公证,也从普通的遗嘱、委托、声明,发展出遗嘱信托、意定监护、生前预嘱、线上零接触、区块链存证、带押过户…经济公证的对象范围,从普通的借款合同赋强,发展到信托、保理、融资租赁、债务重组、破产清算、资金监管…公证的办理方式,也从面对面,发展到互联网、平板、手机,线上进行…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新生事物的层出不穷,让公证也不断地在发展与变化。而就在最近不到一年,AI技术因为ChatGPT突然步入4.0时代而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视频都可以自动生成,眼见更不一定为真。这又会给法律给公证带来什么样的挑战,简直是不可预测。这所有的进步,没有认知能力的提升,没有理论水平的跟进,仅凭着认识几个朋友,就得到“甲方爸爸”的青睐,这对于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岗位分工越来越细,监督越来越严的社会运行规则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公证不仅仅是处理法律问题,仅仅掌握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既要懂法,又要懂民生,还要懂经济,更要懂人情世故。对年轻公证人来说,除了掌握基本公证法律技能,应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理解社会运行规则中去,用高学识培养出来的头脑,去感悟新时代的社会人情。只有学会这些,懂得这些,才能理解“理法交融”,才能让你友谊的小船一帆风顺,满载而归。

 

三、不同公证机构培养机制的差异化表现。

上面我说的一大堆,总结一下,是对公证人发展的内因的描述,即依靠自我提升来突破认知,为将来作准备。从法律生至公证人,从合格到优秀,从“入职小白”到“业务大拿”,首先要打好的基础是自身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多面手,机会自然会更加青睐你。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公证人的发展也不例外。但全国公证发展可以说极不均衡,甚至一个地区的发展都是良莠不齐。“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种现象应该还会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加之公证机构体制上又有事业单位、合作制的区别,事业单位又有省级、市级、区县级的区别,在这样的背景下,谈一个笼统的公证人的遴选与培养机制,恐怕只能是纸上谈兵,纵使说的头头是道,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就像云南省明信公证处,20年前开始全国各地公证处就纷纷去取经学习,但进行复制或移植的能有几个?!土壤不同、文化不同,盲目追随也只能是照猫画虎、东施效颦。在这样的背景下,本人认为,应当区分公证机构的规模与体制、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培养与遴选机制。

 

(一) 规模较大的公证处

省市级公证处,一般就是公证机构中的“大厂”,人数众多,高学历人才也多,业务结构丰富,部门划分齐全。据本人了解,目前的“大厂”,已经有总人数达千人的。这样的公证机构,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理论研究,都已经到了一定的高度,无非是知识的总结与再创造。年轻公证人要想在“大厂”脱颖而出,通过业务开拓相对不易,最优途径就是在理论研究上能够独树一帜,抓住行业的各种研讨机会,利用论文评选、参与课题研究等打开一扇对外交流的窗户,在单位内部主动参与业务指导与管理,注重对新型业务的研究与实践。对公证机构来说,要通过建立规范性制度,来保证培训的有序、有效进行。人都是有惰性的,年轻人更是这样。所以,“大厂”的培训,更应该带有规律性、长期性,甚至强制性,同时要与考核、考试、实践相结合,主动被动相结合。培训样式要多样化,邀请专家、分组讨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种种形式,会增加吸引力,再结合奖项设计,与绩效挂钩,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将培训落到实处。千万不要搞成为了培训的形式而培训,说实话,那样真还不如多休息一会儿。

 

(二) 县域公证处

现在很多区县级公证处公证员不到5人,年轻公证人进入这个集体,谈晋升更是只能等时间。其实区县,尤其是县级公证处在业务发展上有很多优势,相对垄断的环境就是最好的机遇,只要公证处想干,主管部门不反对,那基本是一片蓝海。

对年轻人来说,论资排辈的现实还是要面对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培训工作不好弄,因为你可能就是那个理论水平最高的人。所以,年轻人此时能做的,就是应该发挥主动性,有所担当,冲在业务发展的前面。职称按序排,理论往前上,业务踏实干。处理好与老公证员的关系,协助老公证员维护好基础业务,有把“小处”发展做大的斗志与勇气。而公证机构要做的,就是对这样的公证人,帮他守好法律的底限,给他一定的容错空间,创造和公证同行接触的机会。井底之蛙永远跳不出它的舒适圈,见到了光景,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充满着“诱惑”,而面对“诱惑”,才能有动力去尝试改变。如果觉得会议、座谈过于泛表面,可以让年轻公证人去“大厂”实习一个月,这个实习期,不是去“偷”人家的核心机密,而是去感受氛围,感受动力,带着目标去,带着结果回,只要是切实可行的,实习期后给予小范围试点,让理念转化成动能,年轻人有了学成归来的荣誉感,领导再支持进行实践,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单位文化,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 公证协会的调和、引领与规范

公证人才的培养与推广,离不开公证协会的呵护。除了例行组织培训任务,协会应当就年轻公证人的晋升与培养发挥主动性,创造更多的机会。如同上文所说,公证处之间可以进行交流,但毕竟分属不同的地域,而协会组织的活动,却可以打破这些地域限制,打破竞争局面下公证处之间的隔阂,年轻会员之间的交流会因“公务”活动而减少一些拘谨,增加一些活力。

公证协会除了保障会员权利,对执业行为进行奖惩,还应该对行业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年轻公证人,可以进行专门的指导与培训,独立于例行培训任务。比如设立课题小组进行某项业务研究,比如制订系统性培训计划并加以考核,利用工作之余组织交流活动等。

 

四、“野蛮生长”与良性竞争

 

 

合作制公证处的出现,表面上动了体制内公证同行的业务蛋糕,实质上动的最厉害的是少数公证人的定式思维。很多人已经习惯了体制带来的优越,也习惯了各自之间相安无事的和谐。但没有多少根基却需要进行原始积累的合作制公证处,只能把小活、累活当成解决温饱的救命稻草,把好活、面子活当成自己的恩人,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与情绪成本,把体面变成了服务,把冷漠变成了热情,这让某些“大老爷”思维的公证人火了,于是率先开始了收费无下限,“国办”与“私人”“个体户”的称谓从业内流向民间,而道德层面还要再添一把---这些人只是为了钱!司法改革在这些陈腐的观念面前,就成了给合作人赚钱的工具,这是何等低劣与短视的思想境界啊!

公证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要这个行业在当前社会背景下,能够作好国家定位---法律服务提供者---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出力添彩。抛去行政事业体制的束缚,迸发出新时代昂扬向上的活力。行业充满活力,才能吸引人才加入,人才加入,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形成一个人才与事业均衡发展的良性循环圈。法律人进入公证人的队伍将更加的简单,公证人才的晋升将更看重能力,而不单靠资力。

年轻公证人应该悟到这一点。良性竞争是所有行业能够保持向上发展的动力,“野蛮生长”体现在对当事人的公证需求在合法性、真实性的底限上,去设计合法、合理的思路予以解决,把不可能变可能,绝不是把违法、违纪的事闭眼办成公证。

 

五、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的晋级标准。

通常理解,公证员助理的晋升,就是成为公证员;公证员的晋升,就是职称评级或职位上升。从助理向公证员的转变,到底转变了什么?钱包?思维?还是风险控制的底限?

近几年,司法部定期发布教育警示案例,让我们切实看到了公证行业也存在着各种违法乱纪。本人从业20多年,卷宗检查年年进行,但也就是近几年,涉外公证才成为检查对象。那些因为涉外公证而受到惩戒的公证人,我们对背后的原因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现实决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目前公证乱象层出不穷,淘宝证充斥网络,跨区域办证屡见不鲜,更有甚至还把这种违法违规之事包装成利企便民,借创新之名大杀四方。这些负面消息,足以引起年轻公证人警示。

从助理到公证员,思维必须进行转变。我曾经和同事开玩笑,如果干了公证员,5年之内没有白头发,那意味着你肯定没用心。身份的转变,不只是增厚了钱包,更增大了责任,抬高了风险防范的底限!公证人出具公证文书失实,是可以入罪量刑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已成为过眼云烟,新技术背景下,真假难辨,如果思维上再不加以重视,不与时俱进的学习与更新知识,那公证人的执业生命也是会随时戛然而止的。

但公证机构要运行,就要有收入;公证人要有绩效,就要不断开拓。公证人的晋升,当然离不开业务的支持。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虽然不是单纯以收费数论功绩,但收费数、办证件数,也必然是公证人考核的重要指标。而很多合作制公证处,更是把晋升合作人的条件中最重要的一条给了业务收费。难道真如大家牢骚的,公证人的晋升,就是体制内看职称与收费,体制外纯粹看收费?

本人是从体制中脱离进入合作制公证处,并且是初创公证处,对这个问题也有自己的看法。无论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既然公证行业给予了公证人以职称作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层,那么职称晋级就是公证人所应该坚持的,优秀的公证人更应该把成为一级公证人作为奋斗的目标。但自己有没有这个份量,各位也需要自己掂量着来。更高的职称,代表着自身硬件的实力。如果因个人原因不能再晋升,那就应该把重心放到业务的开拓与创新中来。毕竟当今社会,“忙”都是一种带有自夸性质的小确幸。“忙”是当事人对一名有担当、有抱负的公证人最大的肯定。

 

六、结语

有幸进入公证行业的法律人,应该立志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证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公证属于小众行业,我们应该多抱团发展,众人拾薪火焰高。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希望公证行业有话语权的大佬们,能够具有慧眼识珠的才能,培育、发掘出各位身边的千里马,适当加以调教与鞭策,利用自己的力量,推波助澜,将有能力、有学识、有担当、有作为的年轻公证人,助推上公证历史的舞台。